(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对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程芳芳、齐龙龙、张玉国、周赟升,委员会认为他们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四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对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昌、姜朋、陈文波,委员会认为他们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三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