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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丽B: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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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横桥路40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由韩春燕律师和路遥律师出席。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93,08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286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委托理财授权及关联交易等。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6、7、8、9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9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议案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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