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本细则。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需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聘任时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和记录、信息保密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其知情权。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将被追究相应责任。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