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会议召开前至少三天须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此限制。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召开方式、议题和发出通知的日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法定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载明独立董事的意见,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