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包括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财务指标、经营目标等资料,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委员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需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