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服务企业发展战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研讨,对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和跟踪。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任命。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续两次缺席会议且未提交意见报告将被撤换。
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未来愿景、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市场定位、战略实施计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议事规则规定,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或提交意见报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