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强化和规范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成员为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