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规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制定。
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的可行性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负责日常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决策程序由管理层准备基础资料,委员会审议后形成决议报送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