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坪山区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林佳继先生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4名,代表股份数132,968,528股;网络投票股东共112名,代表股份数18,979,701股,合计出席股东126名,代表股份数151,948,229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