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德证券关于温州宏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中德证券承诺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质询和调查。
中德证券在尽职推荐阶段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审核。在持续督导阶段,中德证券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完善关联交易制度、关注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培训、定期现场检查并报送相关文件,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业务和财务状况。
中德证券在2022年至2024年间因乐视网、山西永东化工等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警示函,均已整改。持续督导期内,温州宏丰营业收入增长,但因子公司宏丰铜箔成本费用高及半导体项目处于建设期,2024年净利润下滑448.82%。
公司配合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提供所需文件和信息。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工作。公司依法进行信息披露,遵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