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晨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通知期限。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95398股。关联董事余莉女士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23416股。关联董事余莉女士回避表决。
三、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9152股;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1709股。关联董事余莉女士回避表决。
四、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5年5月9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6.58元/股,向649名激励对象授予596.11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余莉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