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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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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受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发布,包括会议基本情况、股权登记日、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2025年4月25日,股东张长虹先生提出临时提案《关于调整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次日公告。

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段。现场会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召开,由董事长张志宏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1,470,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78%。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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