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披露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披露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报告职责,涵盖董事、高管、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告内容包括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如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生产经营变化、控股股东变动及其他重大信息。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需第一时间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的程序,强调保密义务,并对违反规定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程为信息报告义务人—分管领导—董事会秘书—首席执行官—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