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集,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段浩然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数280,053,700股;网络投票股东142人,代表股份数24,712,396股。总计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51人,代表股份数304,766,096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表决结果显示,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已按规定签署。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