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合法性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集,董事会于2025年3月21日发布通知,列明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及审议内容。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康路1号汇顶科技总部大厦30楼3004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03名,持有公司股份227,600,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04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出席及列席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聘任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与会议通知一致的议案。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