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相同。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和投资活动等。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决策程序中,审计工作小组提供书面资料,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审计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