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A幢201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115,641,067股;网络投票股东134名,代表股份1,380,196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