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意见并公告。
董事会负责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前按规定时间发出。会议应设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董事、高管需列席并接受质询,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涉及重大交易、担保、借款等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议内容应合法合规,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公司应确保股东会顺利召开,若违反规定,需限期改正。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履行职责,确保规则执行。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