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日盈电子调整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5月9日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继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4月30日,公司公告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由9.95元/股调整为9.92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94元/股调整为15.91元/股。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及时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调整相关价格的公告,并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