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授权董事会决策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因法定节假日休刊,本公告所涉内容相关的其他公告均刊登在4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