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沈仁荣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作。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4月18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