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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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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4,308,277.09元。本次发行的225,988,700股A股于2023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履行职责至2024年12月31日。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保荐总结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质询和调查。招商证券在尽职推荐阶段协调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督导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确保公司有效执行相关制度,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李奇崎由刘兴德接替。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5,047.06万元和-80,418.59万元。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积极应对市场波动,提升经营效率。公司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证券服务机构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对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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