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全体独立董事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林开涛、张学、刘巍,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