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通商律师事务所接受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商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行权的1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