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出具法律意见书。收购人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拟通过部分要约收购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股权结构稳定性和取得控制权。本次要约收购对象为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ST新潮全体股东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要约价格为3.10元/股,涉及股份数量1,360,099,165股,占总股本20%,所需资金总额4,216,307,411.50元,其中银行贷款不超过25亿,其余为自有资金。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重组、调整董事会或高管、修改公司章程、员工聘用计划及分红政策的计划。收购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过去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入15,900,000股ST新潮股票,未卖出。法律意见书确认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