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董事长刘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2.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国开行申请贷款的议案;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 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议案4分为三个子议案,涉及为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新疆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