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3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维建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8,515,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57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