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2-00004号))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日。报告指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报告结论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与审计意见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多个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涵盖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100%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对外投资、贸易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所有一般缺陷的整改,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执行。2025年,公司将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