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评价结论显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均不存在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多家子公司,涵盖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关联交易等领域。重点关注的人力资源管理、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关联交易和控股子公司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均进行了详细评估。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日发布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