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原章程第八条规定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改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执行事务的董事。原第十三条规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修订后为一般项目包括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与销售等,并涵盖塑料零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模具制造与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与销售、音响设备制造与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与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以及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等服务。除上述部分内容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