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3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3,505,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最高成交价为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9元/股,成交金额为148,288,049.0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公司在2025年3月5日回购过程中存在误操作,35万股于集合竞价委托成交,公司已加强对回购股份的操作管理,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公司后续在回购期限内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