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4月2日上午10:00在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55号公司19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载明会议召集人、时间、投票方式、债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7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7,274,264张,占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未偿还且享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47.8878%。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律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241,714张,反对32,550张,弃权0张。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