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1A007008号,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针对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盛弘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盛弘股份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于2025年4月2日在北京出具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