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以增资及借款形式向全资子公司森泰(泰国)有限公司提供募集资金合计16996.94万元,其中用于增资的金额为13884.97万元,用于借款的金额为3111.97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0.5%。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审议内容,公司已开设新的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近日,公司与子公司森泰科技、泰国森泰,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为满足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要求,公司决定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本次三方监管协议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森泰(泰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两个专户,分别用于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补充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