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须用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项目,变更用途需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制定详细使用计划,做到公开透明。募集资金应存放在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中,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
募集资金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资金支出需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公司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若项目出现异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