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约束激励机制,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结合、收入与公司效益挂钩、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结合、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薪酬管理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并进行年度考核和监督。非独立董事中,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长及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管标准执行,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标准为80,000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等专项激励。发生特定违规情形时,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等因素调整薪酬标准,并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本制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