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旨在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
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和实施,审定重大缺陷整改意见,批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监督实施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由内部审计部门牵头,负责具体实施内控测试和评价,编制评价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评价内容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重点关注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小组、实施内控测试、认定缺陷、汇总结果、编报评价报告。公司可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服务,但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提供评价服务。
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按重要性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缺陷认定标准包括定量和定性标准。公司应及时报告和整改内部控制缺陷,确保风险可控。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出,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