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董事和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股东提议、独立董事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明确提议人、理由、时间和提案内容。
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如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独立董事有权监督决议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