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及可设副董事长若干名。董事会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如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风险管理委员会等。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的权限涵盖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和利润等方面的具体比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若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需关联董事回避。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记录和档案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