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接受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4月1日下午2:5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通知提前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50人,代表股份87,534,39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46%。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4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况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况的议案;3. 关于拟协议转让湖北松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