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事务所确认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主要内容包括: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过程,涉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多次审议和决议。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整。特别是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4人调整为83人,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1766.70万份调整为1760.20万份,行权价格由9.78元/股调整为9.74元/股。公司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