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旨在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待遇,增强单位凝聚力。细则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为企业全体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5%,职工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基数的4%。细则明确了参加人员条件及程序,职工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细则还规定了资金筹集与分配、账户管理、权益归属、基金管理、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等内容。细则强调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与自有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他用。细则适用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接受国家相关部门及内部工会和审计部门监督。职工可申请放弃或中止企业年金缴费,需填写相应申请表并经单位审核同意。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或身故。企业年金方案可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单位经营状况变更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