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天合光能全资子公司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浙江元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天合科技出资不超过9000万元,占60%。浙江元策为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公司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间交易已占上市公司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合资公司尚未设立,存在技术、市场、经营等风险。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