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内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