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由独立董事米旭明发布。米旭明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出席公司11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均未缺席。作为第五届及第六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米旭明组织召开了10次会议,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核重要会计政策,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此外,米旭明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4次会议和提名委员会的1次会议,审议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米旭明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大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米旭明还积极参与公司现场检查,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米旭明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及时、准确和完整。2024年度,米旭明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6.5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