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显示,三位独立董事李馨子、刘鹏飞和阎丽明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他们均出席了全部15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李馨子参与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刘鹏飞参与了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阎丽明则参与了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工作。他们还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们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此外,他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独立董事们还通过现场工作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均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也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