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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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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了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认为,该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审核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核证据。管理层负责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治理层负责监督报告过程。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获取合理保证,并执行必要程序。

报告仅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审核报告附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项目说明,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及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023年度房地产业务置出后的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损益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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