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要求进行,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无影响。
公司于 2025年 3月 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背景及原因包括:2023年 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规定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等内容,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2024年 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规定了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等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自 2024年 12月 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均不会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