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冠昊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7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688,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136%。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