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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 棕榈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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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棕榈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现场会议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5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3,530,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13%。现场出席股东3名,代表股份269,067,812股;网络投票股东352名,代表股份14,462,700股。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 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同意276,310,512股,反对6,596,400股,弃权623,600股;2.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同意280,645,512股,反对2,199,300股,弃权685,700股。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也进行了单独表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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